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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的通知

各导师、各研究生:

我校自2014届研究生开始执行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(合工大政发〔2014〕2号)(见附件1-4)。现按照校研究生院、校学位管理办公室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请研究生导师及所有毕业研究生,认真组织和落实该规范。

2、全体毕业研究生务必自觉对照该规范的相应要求,规范撰写学位论文。

3、学位办将组织专门人员,督查各学院对该规范的落实情况。对于不符合该规范要求的学位论文,学位办可不予送审。

附:

合肥工业大学文件


关于印发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的通知

各单位:

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已经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学校相关规定自即日起自行废止。

附件:1.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

2.《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示例》

3.《合肥工业大学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示例》

4.《合肥工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示例》

合肥工业大学

2014年1月13日

(附件也可至本站“文件下载”中下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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